南大港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的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应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随机抽查形式,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2、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3、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的“双随机”抽查网络。有效地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
4、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与同级政府各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主要任务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主体、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内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即:以随机的方式确定市场主体、随机匹配检查人员,依照规范程序实施抽查。
3、按照“双随机”的方式,抽取检查名单。市场主体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均采取随机方式,根据设定的抽取规则和抽取比例,从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企业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形成工作链接,随机匹配应限于本辖区范围内。执法人员跨区域随机抽查应由共同上一级机关组织实施。随机抽取环节须由同级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备份。及时依法公开。检查人员认真记录检查情况,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4、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不定向抽查,比例不少于市场主体总数的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
5、对抽查结果的应用。坚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程序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局在上级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2、周密组织计划。要将“双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事项、抽查时间和抽查范围等。
3、严格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每个检查项目的抽查细则实施检查。综合运用日常核查、专项核查和网络监管等手段,对抽查项目进行检查。
4、加强跟踪督导和宣传培训。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双随机”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随机抽查是新型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5、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执法、依法履职,对本单位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实。
四、随机抽查计划
1、上半年半年
(1)、客运部门
随机抽查检查内容: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措施。
随机抽查涉及部门:南大港管理区华通出租、南大港管理区公交公司。
随机抽查抽取比例:25%。
(2)、运管部门
随机抽查检查内容: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等。
随机抽查涉及部门:危普运输企业、驾培企业、维修企业。
随机抽查抽取比例:36%。
南大港管理区交通局
2018年3月15日
随机抽查检查结果记录
我单位在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本次抽查的企业为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泰宇运输队、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鑫纳运输队、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鸿源运输队,对其企业资质合法性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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