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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8-9-26 15:13:52 

 

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按照沧州市发布的《沧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我们对截至2018年925日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南大港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执行中发生变化,财政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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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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