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监察局
关于给予环保局刘桂勋的通报批评
环保局执法大队队长刘桂勋在处理群众举报案件过程中,未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使举报人不能及时了解问题处理情况。反映出刘桂勋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作风不实,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经监察局局长批示,决定给予刘桂勋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尽快采取措施,写出整改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消除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将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不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导致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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