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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教育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8-8-10 10:39:29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按照《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南区字2017〕64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法治人社建设,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我局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两类行政执法行为。要在教育行政执法中积极开展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着力解决目前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范围不够明确、标准不够一致、程序不够规范、工作不够平衡、平台不够统一和保障不够充分等问题,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省、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制定局《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依法编制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公示。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等,依法编制《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区法制办审核后公示。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实际,制订《南大港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每一项抽查事项的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区工商局审核后公示。三是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教育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四是编制教育行政执法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要素。

3、规范事中公示。一是制作现场出示执法文书。统一制作教育系统各类执法行为须现场出示的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教育行政执法活动时,要按规定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二是明示执法人员资格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公开各类执法事项结果。按照《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制度规范。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制定《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做好管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统一制作教育系统各类执法文书和电子信息格式。在教育行政执法活动中,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工作,严格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师生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一是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编制《教育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二是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根据工作需求,依照政府集中采购的程序规定,本着适量够用的原则,采购配备音像记录设备。三是做好音像记录档案管理工作,各执法处室要按要求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

4、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统筹推进我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与地方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互联互通。

5、强化记录实效。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整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注重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研究制定《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界定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时限等要素。

2、落实审核主体。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考虑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编制《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教育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统一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

1、按照区管委会要求,制定《南大港教育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并按要求于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法制办备案。

2、召开教育系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制定完善制度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

1.及时主动对接。加强与市局对口部门对接,本方案中明确要求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同时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机构的制度建设。

2.辑印成册。相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区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1日—9月30日)

1.严格制度落实。按照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开展督导督查。开展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和指导各处室强化落实,依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并及时向法制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局长王连杰任组长,刘海峰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三项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安全科、督导室、基教科、体育科、教研室、语委办、装备中心参加,负责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积极督促指导各科室严格规范各类执法活动,并与政府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附件:教育局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大港管理区教育局

 

南大港教育局

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连杰(局长)

副组长:刘海峰(副局长)

 员:

李贻森(督导室主任)

刘志强(办公室主任)

董宪越(计财科科长)

刘媛媛(人事科科长)

刘荣清(安全科科长)

乔国峰(教研室、基础科主任)

李运普(体育科科长)

张海新(语委办、装备中心主任)

  


附件2:

 

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编号

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1

制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政策法规科,6月15日前完成

一、执法公示制度:

2

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

政策法规科,6月底前完成

3

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各有关科室分别梳理,9月底前完成

4

编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流程图

各有关科室分别编制,9月底前完成

5

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各有关科室分别编制,9月底完成

6

在网站公开局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政策法规科,长期执行

7

统一使用全省教育系统各类执法行为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8

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9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信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10

做好局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工作

各执法科室,11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长期执行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1

修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政策法规科,6月底前

12

落实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13

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14

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政策法规科、各执法科室,9月底前完成

15

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怍,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16

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政策法规科,长期执行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7

修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政策法规科,6月底前完成

18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政策法规科,长期执行

19

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政策法规科、各执法科室,9月底前完成

20

完善不同执法类别的审核文书,应为制式带编号,注明审查事项、报送时间、审查意见、审查依据、审核人、复审人等内容。

政策法规科,长期执行

21

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政策法规科、各有关执法科室,9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工作

22

相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

政策法规科、各执法科室,9月底前完成

23

成立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

政策法规科、各有关科室,6月底前完成

24

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各执法科室、政策法规科,2017年6月起长期执行

25

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政策法规科,适时开展

26

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

各执法科室,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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