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和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不断提升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对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跟踪监测和价格行为监管,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切实履行好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转发《河北省定价目录》,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的价格权限和定价范围行使定价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8﹞42号)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