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佰瑞祥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主动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现决定对四家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企业
序号 |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号 |
经营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经营
地址 |
1 |
冀沧渤新安质危化经字 【2017】0007号 |
沧州佰瑞祥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高付振 |
南大港管理区新景家园 |
南大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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