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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三区同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7-12-27 16:13:05 

 

南大港产业园区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三区同建”工作的

 

为加快推进农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园区“三区同建”工作,根据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沧发〔2017〕4号)和《关于印发<推进“三区同建”改革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沧字〔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目标,统筹推进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园区“三区同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人口集中、基础设施统筹统建,打造高标准的农村新型社区,彻底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依托产业、资源、区位优势,集中建设产业园区,方便农民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生态资源,建设集高效农业、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生态园区,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发生根本改观,让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任务目标

在科学规划、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坚持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园区共同规划,共同建设,协调推进。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从加快土地流转入手,以产业化经营为切入点,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和生态园区,加快新型社区建设,以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生活方式的变革。力争“一年快起步、两年见形象、三年见成效”,到2020年底,每个分区至少建成1个产业生态高效、环境优美宜居、生产生活方式文明现代,“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三区同建”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以南大港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合理确定新型社区的数量和位置,重点布局在城区周边、产业园区周边、湿地周边和分区所在地。根据全区产业布局规划和各分区特点,科学规划“三区同建”总体布局。把高标准、全覆盖、有内涵的建设理念融入到规划中,以规划设计提升新型社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水平,体现“产业发展、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要求,着力打造升级版的现代农村。

(二)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规划,对确定为新型社区建设中心村的,要根据建设时序和建设条件,逐步开展联村并建,加快建成中心村示范区;对确定为特色村的,深入挖掘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建筑特色、生态特色,努力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特色小镇。根据不同的建设条件和群众意愿,选择不同的建设模式,可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拆自建和村企共建等建设模式。在综合考虑产业、交通、文化、基础设施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进“三区同建”工作。

要引导经济基础好、群众意愿强、适宜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三区同建”,以点带面,稳健有序地推进“三区同建”工作,确保实现全区总体目标。

(三)坚持群众自愿,和谐建设。以群众认同、群众满意为标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型社区建设规划、户型设计、房屋拆迁置换办法及标准、房屋建设质量监管、矛盾纠纷调解等事宜,要让群众充分参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符合群众意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齐拆迁押金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培育亮点,着力构建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产业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土地向大户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寻求规模效益最大化。强化招商引资是实现“三区同建”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产业园区、生态园区和新型社区建设。培育有规模、有层次、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三区同建”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建设资金,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整合农业、水利、交通、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综合运用土地、信贷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三区同建”,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筹资与政府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工作重点

(一)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按照分类指导原则,采取集中联建、保留提升等发展策略,打破分区、村队界限,将全区所有村队全部优化调整,集中联建3至4个新型社区,每个社区5000人左右,社区建设注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实现水、路、电、气、讯“五通”,集中供暖和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两集中”;配套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幼儿园(小学)、卫生室、幸福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一站式”村民服务中心,打造升级版、现代化新型社区。

(二)提升产业园区功能。按照产业园区规划,以解决农工从业增收和促进产业融合为目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用技术推广;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工商业进入园区,提升产业层次,释放规模效益。以贮藏加工、大型养殖、良种繁育、现代果业、农业科技、物流配送、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旅游休闲观光等行业为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三区同建”示范区均建成一个或几个质量效益好、发展潜力足的特色产业园区。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坚持高规格设计、高标准建设,提升接待能力和旅游服务水平,利用林地、水面、湿地等兴办乡村旅游、采摘、垂钓等观光度假村项目,加快打造一批加工聚集型、龙头带动型、股份合作型、合作社引领型、复合发展型的产业园区。

(三)加速生态园区发展。立足我区生态资源优势,配合湿地旅游和全域旅游的大好机遇,各示范区至少建成一个基础设施完善,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生态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成立农业“三区同建”工作领导小组,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南大港产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国林任组长,刘玉海、董连德、刘芳亮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单位、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务中心。负责顶层设计、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具体做好统筹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力推进,各分区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实行园区领导分包“三区同建”联系点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三级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把旧村拆迁腾出的建设用地置换到城区规划区,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储备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原则上政府将土地出让所得收益用于拆迁区域的配套建设,助推“三区同建”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平台的作用,用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可整合水、电、路、讯、房等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和组织、文教、卫生、民政、环保等农村公共设施资金,重点扶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在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整合各类“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和生态园区建设。国土、环保、水利、农牧、林业、科技、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把“三区同建”纳入相应项目管理,重点予以倾斜。园区将拨付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三区同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

(三)搞好分工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三区同建”的申报和审核,加强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强化督导检查;征收部门要制定掌握好征收、拆迁、补偿政策;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跑办、用地保障,指导分区做好“三区同建”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开展用地政策培训,切实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各项政策;建设部门统筹搞好新型社区相关规划编制,并负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监理,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整合、保障,按程序及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督促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组织、民政部门负责对“三区同建”村队班子进行整合,选一批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进入社区领导班子;各分区作为“三区同建”的主体,要抓好宣传发动、群众引导、调查摸底、签订协议、旧村搬迁和复垦等具体工作。

(四)发挥主体作用。“三区同建主体是分区、村队,要充分尊重农工意愿,依法保障广大农工合法权益。在规划设计、安置补偿、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由村民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接受程度,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年抓出成效。在拆迁安置坚持统一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对有条件的分区、村队也可采取“一区一策”的补偿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五)严格奖惩考核。区管委会将“三区同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一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建立奖惩机制。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群众稳定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推进缓慢、工作拖沓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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