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查询详情请联系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 话:0317-5897894
通讯地址: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7038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公示日期 |
150万吨/年重交道路沥青装置项目 |
河北鑫泉焦化有限公司 |
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 |
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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