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新区位于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北角,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北环路、南至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防护绿带北侧,西至西环路及湿地自然保护区防护绿带东侧,东至东环路(南辛公路),规划面积为7.39km2。
(2)总体定位
南大港产业园区中心镇级分区,以发展生态文化、湿地旅游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园区东部新区。
(3)规划目标
以“娱乐+休养+生活”的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京津冀地区湿地生态文化综合度假组团,规划目标设定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休闲旅游胜地和服务产业基地。
(4)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5)功能定位
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的多元客群,发展以湿地滨水资源为依托,以湿地康体养生、主题娱乐为特色,集旅游度假、休闲观光、餐饮住宿等旅游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复合型生态文化旅游新区,成为引领渤海新区旅游业创新发展、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引擎。发展文化体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地产、商业零售、会议商务、居住服务等产业类型。
(6)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
规划水源为南大港城区水厂及东兴工业区规划水厂联网供水,规划南大港城区水厂远期规模扩建为4.5万m3/d,规划将东兴工业区水厂远期扩建为2万m3/d。
②排水工程
规划区内污水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污水泵站提升排入南大港产业园区在普德寺西侧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厂远期扩建为2万m3/d。
③供热工程
规划以高温热水管网供热为主,以地源热泵、电力、太阳能等供热为辅。依托南大港产业园区在规划区外西侧新建的燃气锅炉房,供热规模230MW。
④供电工程
规划内东南角和西侧分别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容量均为3×63MVA。
⑤供气工程
规划天然气气源为马黄输气管道,自东兴工业区门站引高压燃气管线至区内的高中压调压站。
二、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施工场界范围内的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填方取土、建筑弃土、建筑废渣以及施工占用土地、影响景观、对保护区鸟类等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
2、规划实施后影响
(1)环境空气
规划实施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集中供热锅炉房烟气、餐饮业油烟、垃圾恶臭、加油站挥发油气,锅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污染较轻,饮食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垃圾转运站密闭作业,夏季采取防蚊蝇措施,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净化处理。
各评价点规划近期、规划期末大气污染物贡献值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自然保护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其中PM10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主要原因为现状监测值超标。规划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规划区污水主要为住宅、酒店、商业、教育、娱乐场所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普德寺西侧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1级A标准,再经深度处理制得再生水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地表水体。
(3)地下水环境
规划区地下水保护的措施主要从防止水源枯竭和防止水源污染两方面考虑。通过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区采用南水北调水,不开采地下水,水源有保障。为防止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垃圾处理区等易出现泄漏区域采取全面防渗处理;加强对规划区下游地下水的监控、监测,同时加强区内企业污水暂存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4)声环境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区内空调机组、通风风机、水泵等运行设备和道路交通噪声。设备噪声防治对策主要从声源、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设置防振沟,并加强设备的稳定性,通过以上综合措施治理后,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交通噪声从道路合理规划设计和建筑物合理布局,控制车速、汽车鸣笛噪声,公路两侧种植绿化防护林带,临路建筑采取安装隔声窗等防治,各功能区能达到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酒店、商业、教育、娱乐场所等日常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将生活垃圾中废书报、纸质包装物、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类等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再利用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在医院暂存后,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生态影响
规划实施将导致评价区内生态环境和景观格局发生较大改变:改变评价区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破坏地表覆盖植被,造成生态量损失;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其他服务功能的影响,改变评价区现状景观分布。但是随着规划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开展,规划区内设计景观廊道,加强绿化,对评价区现有无序的景观格局改善发挥较大效益,可以形成较佳的综合生态和环境效益。规划施工阶段、运营使用阶段根据鸟类活动规律、范围等采取响应措施,对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小。
三、结论
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河北省生态功能区划》等,与《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渤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南大港产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南大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黄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南大港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黄骅古贝壳堤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等规划总体协调。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和总量控制,规划区对周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固体废物通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优化布局和采取防渗措施,可防止开发区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情况下,区域水资源可以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区土地资源可得。在切实落实各项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规划实施可行。
四、项目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大港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局 联系人:曹厚山
联系电话:0317-5897556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311-69053092 邮箱:hbsdhbs@163.com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了解规划区的建设规划和性质吗?
(二)您认为该规划方案是否合理?
(三)规划区建设对你生活质量的影响?
(四)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五)规划区建设是否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六)您对该区域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七)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将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八)您对规划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及减缓措施是否满意?
(九)您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委托的环评单位以及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关于本规划的意见、建议。在该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南大港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局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