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南大港管理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农业综合开发是中央政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产业化发展是其中一个项目,包括两种方式:
1、贷款贴息项目,对列入贷款贴息项目范围(单位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支付利息的贷款给以贴息。
2、财政补助项目,对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养殖、加工、物流等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不得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二、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有权部门认定或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条件详询南大港管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拟申请2019年度贷款贴息项目的项目单位,应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向区农发办提出项目申请。
拟申请2018年度财政补助项目的项目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向区农发办提出项目申请。
四、其他
本项目申报的依据为河北省财政厅、农发办及沧州市农发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申报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南大港管理区农发办咨询详情。咨询电话:0317-5897895
南大港管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0一七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