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监察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南大港监察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管理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全区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管委会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全区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
(二)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我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区管委会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我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区管委会及其领导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检查和处理我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四)对全区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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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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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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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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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56.35万元,决算支出总计56.35万元 。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1.25万元和1.25万元,增长2%和2%。决算收入总计中,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5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53.46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6.56万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
(二)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5年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万元,占73.8%;项目支出13.74万元,占26.2%。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0.46%,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53.46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36万元,增长19.38%, 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6.56万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52.45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35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0.24,增长0.45%,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中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52.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1.6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24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购买专用设备和人员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45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1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28.68,公用经费7.75,项目支出13.7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8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2.57万元,增长12.05%。 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4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79万元,减少34.65%,主要原因是异地办案经费的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7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14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次数为0,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人员出国。
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万元, 2016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全部为公务用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较2016年预算压减0万元,减少0%,比2015年决算减少0.07万元,减少1.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合计接待60人次,较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比2015年决算减少2.33万元,降低89.27%,主要原因是2015年沧州纪委来我区异地办案,需要支出招待费,2016年未出现异地办案情况
七、2016年度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1、按照监察局部门职责,分类确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编制部门预算时,专项项目申报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并尽量予以细化。部门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上级专项资金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学习。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6年度我部门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市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2016年预算办案经费5000元,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本年度共给予7人党纪处分。
(四)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我单位绩效目标相关绩效指标不全面,不够细化量化。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完善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以及相关绩效指标。更利于进行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75万元,比
2015 年减少16.13万元,降低67.55%。主要原因:节约支出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大型设备 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港澳台侨事务:反映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应用研究: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十七)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科学: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村综合改革:反映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