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1)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现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如下:
开发企业名称 |
座落 |
项目名称 |
预售栋号 |
预售总面积 |
预许字号 |
沧州临港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大港南环路南侧 |
御墅龙湾住宅小区 |
C1C2C3C4 |
2651.62㎡ |
(沧南)房预售证(2017)第02号 |
2017年6月27日,沧州临港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墅龙湾住宅小区C1C2C3C4”项目从沧州市房产管理局南大港分局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