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查询详情请联系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 话:0317-5897894
通讯地址: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7038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公示日期 |
1 |
新型环保防水材料生产线(一期)项目 |
河北鑫禹邦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 |
河北海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4日(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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