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 话:0317-5897894
通讯地址: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七楼(7038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报告类型 |
公示日期 |
1 |
南大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 |
报告表 |
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7日(2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