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沧南财〔2016〕22号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普遍性降费,控制乱收费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全省营商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根据《河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在收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及上级最新收费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各类收费项目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渤海新区财政局、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将按照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0日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部分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