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规划草案已完成,并于2016年5月4日通过专家审查,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征集到的公众意见,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
规划成果,报南大港产业园区管委会批准。
公示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6月5日。
公示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官方网站、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局。
公众意见通过文本方式进行提交:
联系电话:0317-5897790
邮箱:ndgjsj@126.com
特此公告。
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局
2017年5月5日
附: 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组团控规规划说明
第1条 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和细化《黄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 -2030)》对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组团的空间部署和发展要求,将规划区建设的各类用地落实到位,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规划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及居民生活环境,为规划区建设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提供依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特编制《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建设部分)》(建设部建标〔2000〕179号发布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建设部建标〔2000〕202号发布令);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16年版) ;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范》( GB50220 -95 );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9)《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公安部、建设部;
(10)《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年);
(11)《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2015);
(11)《关于加强空间管控塑造县城风貌特色的指导意见》(冀建规〔2013〕21号);
(12)《黄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
(13)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3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北至由北环路、乐园路、旅游大道、童话路围绕区域生态绿地形成的"“U”形边界,南至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防护绿带北侧,西至西环路及湿地自然保护区边界,东至南环路(南辛公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1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目标
1、总量控制,分区管理,统筹安排区内各项建设,实现规划与管理的衔接。
2、配置合理的旅游区功能布局,塑造生态文化旅游组团鲜明空间形象。
3、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落实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规划区宜居环境水平。
4、组织顺畅、便捷、高效、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
第5条 规划结构
规划生态文化旅游组团形成“两心两轴、一带五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心:湿地休闲度假核心、中央生态绿地核心。
两轴:生活服务轴、生态滨水景观轴。
一带:环湿地休闲度假产业带。
五片区:湿地休闲度假片区、两处高端养生居住片区、两处旅游小镇居住片区。
第6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规划期限至2030年。
第7条 规划法定效力
整体规划文本、单元规划文本和图则是指导南大港生态文化旅游组团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的技术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本控规执行。
第8条 规划定位
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的多元客群。发展以湿地滨水资源为依托,以湿地康体养生、主题娱乐为特色,形成集旅游度假、休闲观光、餐饮住宿等服务功能的综合型旅游组团。
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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