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冀政发〔2016〕51号)精神,参照听证参加人意见并经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南大港产业园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现批复如下:
一、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期限延长至2021年,2017至2019年供水价格见附表。对未实行收费到户的物业小区总表执行第一阶梯居民用水价格。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其它政策仍按照沧州市物价局沧价商字〔2015〕12号文件执行。
二、对持证的特困户、低保户继续采取优惠政策。对特困户每月补贴4立方米水费、低保户补贴2立方米水费。由区财政负担。
三、执行日期:2017年长江水入户之日起执行,2018年、2019年由上一年执行日期后推一年执行。
附件:南大港产业园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表
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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