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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团委关于开展庆五四“展示青春风采 共建美好家乡”书画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作者:南大港团委   发布时间:2015-3-20 16:03:50 

 

各团委(团支部)、青年们:  

   为响应区党委、管委会号召,深入推进我区“六城建设”(生态之城、旅游之城、文化之城、厚德之城、富裕之城、幸福之城),打造全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升级版”,鼓励青年、少年以自己的视角关注“六城建设”、参与“六城建设”、五四青年节之际,南大港团区委决定开展“展示青春风采 共建美好家乡”庆五四书画摄影展活动,即日起,各单位团委、团组织积极宣传,发动青少年参加此次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跃全区青少年的文化生活,搭建展示青少年才艺平台。以“展示青春风采 共建美好家乡”为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的形式展现生态、文明、和谐、幸福南大港,紧紧围绕我区党委、管委会确定的“六城建设”,展现我区青少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少年与祖国共奋进、与南大港发展共奋进。

二、比赛主题:展示青春风采共建美好家乡

三、参展对象

全区机关、教育、卫生、公安和企、事业单位等青年(45周岁以下)、书画、摄影爱好者、在校青少年。

四、作品规格要求

1、作品件数不限,契合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2、格式规范、绘画类作品画种不限(国画、油画、雕塑、素描、水彩水粉、剪纸、漫画速写、儿童画、手工绣等),参赛作品要符合要求,保持原创,不得代笔作假,如发生纠纷和其他责任问题,由申报者自负。

3、书法类作品软硬笔均可,书体不限。

4、摄影作品展现南大港发展建设、城镇风采、人文情怀、感人场景和精彩瞬间。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上报JPG文件或图片格式电子版(为确保图效果质量,拍照尽量大图高像素)。要求画面清晰,颜色纯正,光线适宜(无反光、无闪光),平整无折痕(宣纸作品建议托裱后拍照)。每幅作品的电子版标注“作品名称、类别、姓名、年龄、推荐单位”。

五、奖项设置

优秀作品设置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展出形式

获奖作品五四期间以展牌形式在广场展出。

七、报名要求及报送方式

1、各单位团委、团支部在活动中要引导广大青年团员、青少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中小学校要组织优秀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保优秀作品逐级推荐。

3、报送时间:各单位、个人于48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推荐表”电子版上传团委邮箱ndggqt@163.com,推荐表一份交团委办公室(机关楼6036)逾期不候。联系电话: 5897607

 

附:“展示青春风采 共建美好家乡”庆五四书画摄影展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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