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石化产业园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1、规划概况
⑴规划范围
南大港石化产业园位于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的东部,西至三分区二十八队,东至八排干明渠,北至东排干明渠、三分区二十九队南侧,南至384省道,总规划面积667公顷。
⑵规划期限
南大港石化产业园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2011-2013年,远期为2013-2020年。
⑶产业定位
规划主导产业为油品仓储物流和石化深加工。
⑷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
规划在园区内部新建一座给水厂,水源为引黄入冀水源,给水规模为3.756万m3/d。
②排水工程
规划在园区内部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区内污水经管网收集后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规模为3.0万m3/d。
③中水工程
规划设置一座中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处理后的中水一部分回用于喷洒道路、广场、绿化和冲厕,其余做为景观补充水。中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253万m3/d。
④供热工程
园区用热根据企业特点自行解决。
⑤供电工程
园区总用电负荷为224.17MW,由新村和南排河变电站为园区供电。
2、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⑴环境空气
规划实施过程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石油深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首先考虑废气回收利用,
装置能综合利用的气体,要回收综合利用。对于事故排气,设置火炬回收系统,对进入火炬系统的废气进气柜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尽可能的收集送至热氧化炉燃烧,回收热量,减少排放。无法回收利用的废气可采取低氮燃烧器、催化燃烧、烟气除尘、脱硫、水洗、冷凝回收等多种处理方法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经处理净化后的废气要用高架点源排放,排气筒高度原则上不得低于40m。
⑵地表水环境
园区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的要求,部分出水再进入中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喷洒道路、广场、绿化、冲厕和景观补水,尾水排入八排干渠。
⑶地下水环境
为防止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对入区企业原料、产品贮存设施、废水处理单元、车间等易出现物料泄漏、产生废水或接收废水的区域采取全面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加强对园区下游地下水的监控、监测,同时加强各入区企业污(废)水暂存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⑷声环境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入区企业产生设备和道路交通噪声。
进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的防治从道路的规划设计、交通车辆行驶噪声的降低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三方面入手控制。
3、开发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石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7-5897888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河北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0311-80787613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你了解园区的建设规划和性质吗?
⑵园区建设对你生活质量的影响?
⑶园区建设是否推动了周边区域经济发展?
⑷园区建设是否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⑸园区建设对本地发展的意义?
⑹你对园区发展规划的态度?
⑺园区选址是否合理?
⑻园区现有主要的环境问题?
⑼园区规划实施主要对哪些环境产生影响?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南大港产业园管委会和环评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石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