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1)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现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如下:
开发企业名称 |
座落 |
项目名称 |
预售栋号 |
预售总面积 |
预许字号 |
沧州临港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公安局东 |
御墅龙湾商业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
1﹟、2﹟、3﹟、4﹟、5﹟及A1、A2、A3、B1、B2、B3、C1、C2、C3 |
39317.74㎡ |
(沧南)房预售证(2012)第04号 |
2012年11月19日,由沧州临港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御墅龙湾商业住宅”项目从沧州市房产管理局南大港分局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6日
沧州市房产管理局南大港分局
2012年11月19日 |